OFF/HOLD
取消/延期歡迎您來到島嶼角落,為維護您的權益,訂房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下列須知內容,謝謝。
重要:14天內延期(不含住宿日當日),視同取消重訂。
一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可全額退還訂金。(退款金額將扣除轉帳手續費17元)
二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70%。
三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50%。
四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40%。
五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30%。
六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20%。
七、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八、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交通中斷,經澎湖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可保留訂金一年為限擇期入住。